审计室〔2022〕2号
学校各单位:
为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监督,按照《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直管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京教工办〔2019〕9号)精神,根据《北京物资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物院党发〔2020〕40号)规定,受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审计室委托北京中咨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2022年11月7日至11月30日对以下6位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具体如下:
一、党政干部2人
1.赵隽咏:2016年6月-2021年11月历任人事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期间相关经济责任。
2.王春华:2014年4月-2022年4月任资产管理处处长期间相关经济责任。
二、党组织书记4人
3.许春燕:2019年11月-2022年4月任图书馆直属党支部书记期间相关经济责任。
4.王秀华:2019年10月-2022年6月任离退休党委书记期间相关经济责任。
5.王红: 2018年5月-2022年7月任物流学院党委书记期间相关经济责任。
6.马立梅: 2019年12月-2022年7月任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期间相关经济责任。
希望各单位及相关人员按照审计工作组要求,认真准备相关资料,积极配合。
此项工作设有举报箱及举报电话。
举报箱位置:崇德楼一层西侧电梯间纪委举报箱
举报电话:89534612
举报邮箱:sjs@bwu.edu.cn
审计室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