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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2015年第24号公告:中央部门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教育部)

2015年07月03日 19:13  点击:[]

教育部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教育部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教育部本级及所属北京大学、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教科院)等9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教育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教育部本级和10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教育部2014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1 801 359.68万元(含政府性基金,下同),教育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0 891 895.6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909 464.0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教育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4年度财政拨款共计 2 091 969.3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17.73%。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343.07万元,其中2014年4626.70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6 749.67万元。上述问题对教育部2014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教育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4年,教育部本级未经批准,将专项经费110万元用于所属研究所工作经费支出;所属教科院未经批准,将公用经费1642.79万元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所属北京大学未经批准,将专项经费1217.09万元用于基础学科以外院系经费支出;2013年,所属信息中心未经批准,将公用经费25万元用于支付下属杂志社的办公用房租金。

2.2013年至2014年,所属北京大学挪用专项经费953.61万元,用于支付下属学院租用校内房产使用费,其中2014年62.24万元。

3.“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4年,教育部本级为外单位人员负担出国经费15.17万元;所属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计划,实际组织6个出国团组;所属评估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23.83万元未按规定在决算(草案)“因公出国(境)费用”栏中填报。

(2)2013年,所属学位中心超计划组织11个团组出访。

(3)2014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借用下属企业车辆1辆;至2014年底,所属教科院占用下属单位车辆6辆。

(4)2014年,教育部本级未将外事接待费预算细化到来访团组计划中。

4.2014年,教育部本级5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涉及会议费16.43万元;所属学位中心未编制会议计划,实际召开三类会议11个、四类会议27个;所属清华大学5个会议超过批准人数,超标准列支会议费9.15万元。

5.2013年至2014年,所属教育部考试中心未经公开招标,与下属2家企业签订软件开发合同,涉及金额2330万元,其中2014年1530万元。

6.2008年至2014年,教育部本级2个项目预算申报文本不完整,导致项目支出范围和内容不明确。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至2014年底,所属北京邮电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和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5家单位的个别部门和人员虚列支出457.11万元,将资金存放在账外。

2.2014年,所属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信息中心、留学服务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教科院5家单位共21人违规在下属企业持股、兼职取酬等,取得收入共计223.89万元。

3.2014年,教育部本级将收到的研修班经费1381.62万元放在往来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

4.2009年和2011年,所属北京邮电大学和教科院未经批准出租房产,至2014年底收取租金共计4390万元。

5.至2014年底,所属学位中心、留学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开发建设的23个信息系统未按规定纳入资产管理,涉及金额2026.34万元。

6.2014年,所属教科院、学位中心和装备中心分别超工资总额计划发放工资651.44万元、255万元和157.18万元。

7.至2014年底,教育部本级将国家开放大学上缴款5669.70万元和其他人防项目工程款162.95万元放在往来科目挂账,未及时进行清理;所属教科院将历年科研经费共计11 374.44万元放在往来科目核算,未按规定及时清理并确认收入。

8.2012年至2014年,所属信息中心下属1家公司存在未经批准出售系统内部统计数据取得收益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预算资金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挪用项目经费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使用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编报因公出国(境)计划和调整决算(草案);对借用和占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要求退还车辆;对未将外事接待费预算细化、会议费管理使用问题及未经公开招标程序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项目预算申报文本不完整问题,要求规范项目预算编报;对虚列支出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违反规定在企业持股、兼职取酬等问题,要求进行清理,退出股份、清退兼职所获报酬;对少计收入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经批准出租房产问题,要求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执行报批等相关规定;对信息系统未纳入资产管理问题,要求将信息系统评估入账;对超工资总额计划发放工资问题,要求切实采取措施控制人员经费支出;对往来科目长期挂账问题,要求及时清理;对出售数据问题,要求调查处理,加强数据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教育部应加强预算审核,加大预算执行管理力度,严格“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控制和计划管理,加强对所属单位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所属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教育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所属信息中心已收回公用经费中列支的25万元下属企业房租;北京大学已将挪用的953.61万元项目资金归还原渠道;学位中心已按要求报批2015年出访团组计划;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已经全部退回;北京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已收回在酒店结存的资金;北京大学医学部有关人员已将35.11万元退回学校;信息中心有关人员已将在企业持股、兼职取酬所得退回,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已退回兼职报酬,留学服务中心已将有关人员的人事关系转回中心并由中心发放薪酬,中央电化教育馆已免去有关人员在下属企业的职务,教科院已解除有关人员在下属企业所兼职务并收回兼职报酬。具体整改结果由教育部向社会公告。

附表:1.教育部2014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教育部2014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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