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计案例 >> 正文

审计署2019年第2号公告:中央部门2018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2020年01月06日 15:35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审计署对中央部门2018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首次实现对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并延伸审计了256家所属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中央部门本级和延伸审计的所属单位重视预算工作,预算和财务管理不断加强,预算收支总体规范,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但审计也发现如下主要问题:一是预决算编报还不够完整准确,涉及38个部门和109家所属单位、金额14.23亿元;二是预算执行及资产管理还不够规范,涉及37个部门和96家所属单位、金额77.47亿元;三是“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等管理不够严格,涉及43个部门和151家所属单位、金额5469.25万元;四是一些单位依托管理职能或者利用行业资源违规收费,涉及3家所属单位、金额120万元。此外,还有2个部门和4家所属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1627.01万元;3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16人未经批准兼职或违规兼职取酬93.47万元;48个部门和104家所属单位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等问题,涉及金额21.84亿元(主要问题见下表)。

从审计情况看,上述问题有的反复出现,一些突出问题主要发生在二级单位,反映出有关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对所属单位监督责任未有效落实,以及预算管理改革不到位、相关制度不健全等深层次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预算编制管控基础尚未夯实。预算编制是预算管理全流程的管控起点和执行依据。一些部门预算意识不强,预算编制缺乏科学论证和测算,一定程度上还习惯于“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导致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甚至脱离实际,由此带来资金结余沉淀、项目末期突击花钱等问题。

二是相关改革配套体系有待完善。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中央财政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但相关配套体系不够健全,影响了改革成效。法规体系方面,预算法实施条例等重要法规制度未及时修订出台,导致预算管理一些领域无章可循。事业单位管理方面,一些单位改革后仍承担相关行政职责;有的因没有合理确定机构编制和职能等,经费保障缺乏预算依据,一定程度导致依托管理职能或利用行业资源违规收费等问题。标准体系方面,目前部分部门对“三公”经费口径把握不够到位,且定员定额标准覆盖的支出范围较小,对部门差异和不可预见因素等考虑不够充分。

三是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约束刚性不够。一些预算安排没有明确考核制度和评估标准,一些预算项目未设置绩效评价指标或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对执行情况缺乏评价基础和依据,对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也不够有效,有的支出随意性较大。一些部门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追责问责不到位,难以形成刚性约束。一些部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重审计查出具体问题的整改,轻举一反三、完善体制机制和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使得类似问题反复出现。

对这些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或审计整改建议函,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一是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从源头上解决资金结余沉淀、项目期末突击花钱等问题;二是增强绩效意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进一步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三是严格执行各项预算,加强追责问责,提高部门预算的约束力和刚性。各被审计单位正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其适时向社会公告。

中央部门2018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序号 部门名称 具体问题

3 教育部     2018年,部本级违反规定将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编入本级基本支出预算,列支271.25万元;3个专项未按规定设定绩效目标;9个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上年绩效情况评价不符合要求;2个专项对上年绩效自评不准确、不客观;1个专项在上年未执行、绩效自评为0分的情况下,仍安排当年预算10万元;对10个专项转移支付撰写的评估报告,无评估依据、评估标准、评估方法等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2018年,所属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购置1辆公务用车,涉及金额17.96万元;所属科技发展中心将研讨会费用24.83万元转由其持股公司承担;1个所属单位未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涉及金额113.23万元。

至2018年底,部本级未按规定清理上缴结余资金266.37万元;所属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取得的1200项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未按规定入账。

2017年至2018年,所属中国教育学会未将分支机构预算收支各13799.1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其中2018年预算收支各6342.09万元;所属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和中央财经大学未按规定公开处置固定资产,取得处置收入61.47万元,其中2018年31.18万元;所属北京化工大学委托其所属企业将学校部分房产对外出租,958.87万元房租收入未纳入学校账簿统一核算,其中2018年828.41万元;所属中国传媒大学后勤管理处作为学校内设机构,自行设立财务账并进行独立核算,未纳入统一核算和预决算管理,2018年收入1232.27万元、支出1299.63万元;所属中国教育电视台1名退休干部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超过规定年龄在中国教育电视协会兼职。2016年至2018年,所属中国传媒大学未按规定公开对外出租房产,涉及租金收入638.10万元,其中2018年212.70万元。


下一条:审计署2018年第43号公告:中央预算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

关闭



北京物资学院审计室 ©2016   地址:北京物资学院崇德楼8层   邮编:101100